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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視新聞資訊台日前誤播戰爭與天災資訊,引起各界議論。NCC今天決議,華視7時晨間新聞誤播戰爭防災資訊、9點整點新聞誤播天災資訊,都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,兩案各開罰新台幣50萬元,共罰100萬元。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今天針對111年第2次「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」討論案件做出決議。

其中,華視誤播資訊有2案,一案為4月20日的7時晨間新聞跑馬出現「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,台北港艦艇爆炸、設施、船舶損毀」等錯誤訊息,第二案為4月20日9點整點新聞快訊播出「大屯火山爆發,岩漿滾滾而下」等災害錯誤訊息。

(責任主編:莊儱宇)